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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淮高校疫情防控工作要点
时间:2020-02-05  来源:淮安市教育局  作者:

        一、开学前的防控措施

        1.制定预案制度。各高校应建立校领导负责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成立传染病预防控制组织机构。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下,结合本校情况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晨午检、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复课证明查验、通风消毒等制度。

        2.开展师生健康排查。做好排查管理工作,要建立排查制度,明确部门、院(系)及班级人员管理职责,掌握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了解其外出史、接触史等关键信息,重点关注假期近2周有无到过疫区(湖北省或其他本地二代病例持续传播地区),如到过疫区,还没返回的,不得提前回校,具体返回时间等待学校通知,如已返回的,必须在独立场所安排隔离医学观察,不得安置在学生集体宿舍。

        3.开展健康教育。尽快将疫情防控关键知识通过微信、短信、校园网等途径发送给师生员工和家长,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特征、危害、传播途径、防治办法等,引导师生假期尽量居家,减少走亲访友,聚会聚餐,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机场、码头、展览馆等。

        4.学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返校时间,不得提早开学,并提前制定返校人员管理措施,对未达到返校要求的师生和员工禁止返校。要精准安排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分院系、分年级、分班级、分省份、分期、分批有序返校。

        5.开展环境整治。科学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加强校园内教室、宿舍等学生重要集聚场所和厕所、卫生间的保洁和消毒,彻底清理卫生死角。

        6.做好物资储备。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口罩、体温计、洗手液、消毒设施或消毒剂等。

        二、开学后的防控措施

        7.开展防控知识学习。学校应组织所有教职员工,包括校医(保健老师)、部门负责人、教师,食堂人员、保安保洁人员、宿管人员等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和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和各项制度,并依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不断进行培训,增强法制观念,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

        8.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工作。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稳定师生思想情绪,引导师生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注意手口卫生,推行师生、员工勤洗手的防控策略,贯彻落实七步洗手法,尽量缩小活动范围。

        9.开展体温检测和缺课登记。要密切监测师生、员工的健康状态,落实晨午检制度,每日两次监测体温,并做好登记,测温仪超过37.3℃的发热者,学校组织及时送医。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要在24小时内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至“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http://218.94.1.85)。

        10.对重点场所通风消毒。教室、宿舍、图书馆、活动中心、食堂、礼堂、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活动区域,加强通风清洁。有条件者安装机械通风设施;无条件者,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至少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三次,每次至少30分钟。卫生间、洗手池配备洗手液或消毒剂;注意做好接触频次高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门把手、公用教室课桌椅表面等)、校医院(室)、食堂、卫生间等重点环节的预防性消毒工作。

        11.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引导正确佩戴口罩。师生返校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注意用手卫生,用流动水洗手,未洗手不得触摸口、鼻或眼部。

        12.开学后严格控制组织集体活动。

        三、发生疫情时的防控措施

        13.及时送医就诊。发现师生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求其尽早佩戴口罩,送至定点医院诊治。

        14.做好疫情报告。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学校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并配合做好疫情控制和病人救治,落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的防控措施。

        15.协助开展疫情防控。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当地疾控机构出具的传染病防控意见书,采取班级、年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学校应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同时做好重点场所和物品的终末消毒。

        16.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医学观察。如有师生员工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学校应要求其进行居家隔离或集中医学隔离,并与密接管理人员取得联系,掌握学生健康随访情况和解除日期,符合解除条件后方可返校。

        17.出具复课证明。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持医院病愈返校证明到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有校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教室上课。

        18.加强通风消毒。学校加强教室的通风,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做好重点场所和物品的终末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