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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督查
时间:2024-01-31  来源:淮安市教育局  作者:

        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1月29至30日,市“双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市教育局、市文广旅游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八部门,组建四个督查组,赴全市所有县区(园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督查。

        在各县区(园区),督查组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看台账资料,核查工作开展情况,并深入培训机构开展随机实地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交办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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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副局长谷玉红带队督查清江浦区、淮安区、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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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副局长高毅带队督查洪泽区、金湖县、生态文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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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旅游局副局长王仁梅带队督查淮阴区、涟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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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副局长于佳带队督查盱眙县、经开区

        就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督查组要求各县区(园区):

        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深刻吸取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牢牢守住校外培训的安全底线,坚决维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要压实工作责任。完善校外培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和镇街的工作责任,做到职责明确、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教育部门要牵头建立排查治理工作专班,强化部门协同,做到信息互通,加强联防联控。

        要全面排查整改。所有校外培训机构要对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至少开展1次自查自纠,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防火等安全巡查。各县区教育、科技、文旅、体育、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对培训机构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联合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排查检查家家到、整改整治无遗漏。对符合要求的,要定期巡查,加强安全预防;对存在问题的,要做好“回头看”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拒不配合整改的,相关主管部门要会同消防救援等部门,依法依规从严从重给予处罚。